(2007年6月28日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治民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高云祥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欧阳志恒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卜兴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欧阳志恒辞去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