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9日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28日至29日,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反贪污贿赂犯罪和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本届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反贪污贿赂犯罪和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对反贪污贿赂犯罪和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科学、辩证地看待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同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重视、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正执法。社会各界要全面、客观地评价反腐败成果,增强信心,增进理解,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检察机关要继续增强使命感,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始终把反贪污贿赂犯罪和反渎职侵权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2.突出重点,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检察机关要继续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坚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腐化堕落、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各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查办力度,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