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7日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2006-2020年)》编制情况的说明,并对编制的《常德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2006-2020年)》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大城环委的审查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2006-2020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次会议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作适当修改补充完善后,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