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7日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常德生态市建设规划>(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常德生态市建设规划》(草案)的初审报告,审查了《常德生态市建设规划》。会议决定批准《常德生态市建设规划》。请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并颁布实施。